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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13:14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信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信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 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坚持“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主动公开本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简历等信息。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政策解读文件等。(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2. 认真编制年度报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理区、开发区要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各管理区、开发区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2月2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3.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调研和督导。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县、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省政府部门,加强业务指导,2020年6月15日前制定出台所负责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没有政策解读材料的不予收文,不予办理。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原则上要通过政策吹风会等形式进行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5.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回应渠道,在主要公开平台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相关栏目及时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6. 提升解读回应效果。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现场宣讲等方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三、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

        7.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依法、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8. 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9. 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通过公开增强落实执行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0.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困难企业纾困帮扶,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债转股。持续化解问题楼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有序化解隐性债务,落实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及时公开我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及围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政策措施信息。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公开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信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公开;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2.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市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各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信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提供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服务。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强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的发布,依法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情况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系调整情况,深化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信息公开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完成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3.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推动各级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按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4. 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18〕48号文件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8〕89号),重点做好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领域、基本医疗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等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5.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部门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批准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开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6.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将市政府门户网逐步打造成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展示魅力信阳的新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7.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六、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18.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国家、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体系。(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19. 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按照统一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挖掘先进典型,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20. 强化督导指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要点要求,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定期督导方式,对有关情况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结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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